万向平台深度解析:{凤凰平台}的5大核心要点,山东菲巴睿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3120吨玻璃纤维增强复合材料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
山东菲巴睿新材料有限公司位于邹城工业园区(太平镇)原汤记食品南、百隆路东、坤隆路北。公司投资10500万元建设年产3120吨玻璃纤维增强复合材料项目,本项目建有标准厂房,占地面积15047.6m2,设置绞线机、捻线机、烘箱、拉力试验机、天成膨体纱机、阿特拉斯空压机、捻线机、并捻机、缝编机等设备,主要进行玻璃纤维增强复合材料生产加工,年产3120吨。
项目于2017年3月委托宁夏华之洁环境技术有限公司编制了《山东菲巴睿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3120吨玻璃纤维增强复合材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邹城市环境保护局于2017年3月14日以“邹环工业园报告表【2017】1号”对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予以批复。
该项目为新建项目,环评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及环评批复要求基本落实到位,环保设备经调试正常运行达到验收条件后,企业根据环评要求、环评批复要求及实际建设情况编制了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方案,委托山东鲁美克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于2019年9月23日至24日按照验收监测方案进行了验收现场检测。山东菲巴睿新材料有限公司根据检测结果及企业自查结果编制了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
本次验收对象为山东菲巴睿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3120吨玻璃纤维增强复合材料项目(一期)”有关的各项环保设施,包括为防治污染和保护环境所建成或配备的工程、设备、装置和监测手段,各项生态保护设施,环境风险应急防控措施,以及环评及批复要求采取的其它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等。
(4)国令第682号,《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2017.07)
(5)鲁政办发[2006]60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影响评价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三同时”管理工作的通知》(2006.7)
(6)环境保护部环发[2012]77号《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2012.7)
(7)鲁环函[2012]493号《山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加强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等有关环境监管问题的通知》(2012.09)
(8)环境保护部环发[2012]98号《关于切实加强风险防范严格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2012.8)
(9)鲁环发[2013]4号《山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安全应急管理工作的通知》(2013.01.18)
(10)环发[2012]98号《环境保护部关于切实加强风险防范严格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2012.08.07)
(13)《关于规范建设单位自主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环办环评函[2017]1235)
(1)宁夏华之洁环境技术有限公司编制的《山东菲巴睿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3120吨玻璃纤维增强复合材料项目(一期)环境影响报告表》(2017.3)。
(2)邹城市环境保护局对《山东菲巴睿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3120吨玻璃纤维增强复合材料项目(一期)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邹环工业园报告表【2017】1号”。(2017.3.14)。
项目位于邹城工业园区(太平镇)原汤记食品南、百隆路东、坤隆路北。地理位置见图3-1。
项目建有变压器房、门卫、办公楼,生产车间等,项目大门位于厂区西侧,生产车间主要位于厂区西侧和南侧,本项目车间面积约15047.6m2,分为缝编毡加工车间、帘子线加工车间、膨体纱车间等,办公楼建筑面积约700m2,位于厂区北侧。
项目平面布置按照生产工艺流程布置,功能分区明确,交通顺畅,人货流动畅通,并充分考虑到工程行业特点、安全间距、卫生防护、货物运输和防火需要,各装置区之间留有足够的安全间距,避免相互影响,其平面布置基本合理。项目平面图见图3-2。
该项目地理位置优越,交通运输方便。本项目周围1.5km内无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自然保护区和风景名胜区、学校、医院等敏感目标,本项目最近的村庄冯家庄村距离为480m,满足该项目100米卫生防护距离规定的要求。项目选址基本符合国家有关环境保护、消防等规定。项目卫生防护包络图见图3-4。
环境空气 冯家庄村 西侧 480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3095-2012)二级标准
地表水 周围地表水 -- --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3838-2002)Ⅳ类标准
地下水 项目周围地下水 -- -- 《地下水质量标准》 (GB/T14848-93)Ⅲ类标准
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和环保工程,项目组成见表3-2。
主体工程 1 生产车间 钢构,高8m,1层建筑,建筑面积16000m2。内部布置绞线机、捻线机、膨体纱机、并捻机、缝编机、夹心毡机等。 利用原有车间1座,面积约1854.5平方米。新建2座车间,其中1号车间为两层,建筑面积约8891.8平方米,2号车间为1层,建筑面积约4301.3平方米。均用于本项目的生产活动。 有
辅助工程 1 综合办公楼 砖混,三层建筑,建筑面积3100m2,用于日常办公和接待。 砖混,两层原有建筑,建筑面积700m2,用于日常办公和接待。 有
环保工程 1 废气 无组织非甲烷总烃和粉尘:加强车间通风,无组织达标排放。 在膨体纱工序和缝边毡工序分别安装有1套袋式除尘器并通过2根15米高的排气筒有组织排放;浸胶、上色和烘干工序安装1套工业油烟净化设备,有机废气经过处理后通过1个15米高排气筒排放。未经收集的废气通过车间通风无组织排放。 有
2 废水 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收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邹城新城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处理。 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收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邹城新城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处理。循环冷却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不外排。 无
3 噪声 选用低噪音设备、安装隔声门窗、设备基础加固、安装减振设施,合理布局,厂区进行绿化。 同环评设计 无
4 固废 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外运处理; 废弃包装袋外售资源化利用。 同环评设计 无
本项目所用员工为50人,年生产300天。项目不设食堂和住宿,生活用水量为1 m3/d。项目生产不用水,有机废气降温冷却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绿化用水:本项目绿地面积为2685m2,项目绿化用水定额为2L/m2•d,项目绿化用水5.4m3/d,年用水量约为1134m3。
排水:项目厂区雨水收集后排出厂外。项目职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城镇污水管网,进入邹城新城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处理。
(1)玻璃纤维线(绳):先将玻璃纤维纱进行浸胶、上色,然后烘干,再将若干根浸胶线加捻并绞成绳线,然后经过检测合格后成为成品。
(2)膨体纱:膨体纱的生产工艺就是玻璃纤维细纱经合股后,用压缩空气将纱线进行蓬松的过程。
(3)并捻纱:并捻纱的生产工艺就是用玻璃纤维细纱先进行退解络卷,然后通过并捻后卷绕成型的过程。
(4)缝编毡:缝编毡是玻璃纤维纱经切断后成短切纱,再经涤纶丝缝编而成。若采用一层短切纱生产的为普通缝编毡;若采用一层或以上的短切纱加基布或经纬纱生产的为复合缝编毡。
2、废气产生工序:项目废气主要是浸胶上色、烘干、涂胶上色和膨化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以及切割工序产生的粉尘。
4、固废产生工序:项目固废主要为废玻璃纤维边角料、不合格品、废弃包装物以及生活垃圾。浸胶、上色和烘干工序安装1套冷凝装置和工业油烟净化设备,产生氯丁胶乳废液和废胶桶,按危废管理。
设备变更:项目环评中车间为钢构,高8m,1层建筑,建筑面积16000m2。办公楼砖混,三层建筑,建筑面积3100m2,用于日常办公和接待。项目环评中取水由太平镇自来水管网提供;项目实际建设情况为利用原有车间1座,面积约1854.5平方米。新建2座车间,其中1号车间为两层,建筑面积约8891.8平方米,2号车间为1层,建筑面积约4301.3平方米,均用于本项目的生产活动,内布置绞线台、天成膨体纱机10台、阿特拉斯空压机2台、捻线台。
废气处理设施变更:项目废气为无组织非甲烷总烃和粉尘,通过加强车间通风,无组织达标排放。项目实际建设取水来自地下进水;项目产生的废气为非甲烷总烃和粉尘,在膨体纱和缝边毡工序分别安装有1套袋式除尘器并通过2根15米高的排气筒有组织排放;浸胶、上色和烘干工序安装1套冷却塔和工业油烟净化设备,有机废气经过处理后通过1个15米高排气筒排放。未经收集的废气通过车间通风无组织排放。
固废变更:因浸胶、上色和烘干工序安装1套冷凝装置和工业油烟净化设备,产生氯丁胶乳废液、胶桶,按危废管理。
项目生活污水主要污染物为CODCr、BOD5、SS、NH3-N,生活污水经企业化粪池收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邹城新城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处理;循环冷却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不外排。
1 生活污水 厂区洗漱等生活污水 CODCr、BOD5、SS、NH3-N, 间断 经厂区化粪池收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邹城新城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处理,达标外排
2 循环冷却水 烘干废气降温冷却 / 连续 循环使用,定期补充,不外排。
项目废气主要是浸胶上色、烘干、涂胶上色和膨化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以及切割、膨化工序产生的粉尘。
项目营运期产生的有机废气主要为浸胶上色、烘干、涂胶上色和膨化工序的胶水、色浆中溶剂挥发的废气,其主要成分为非甲烷总烃。工序上方设置集气罩,有机废气收集后经过水喷淋降温后再经静电工业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15米高排气筒排放,未经收集的有机废气无组织排放。
项目玻璃纤维的切割及膨化工序会产生粉尘,工序上方设置集气罩,收集后的含尘废气分别经过1套带式除尘器处理后,各经过1个15米高排气筒排放。未经收集的含尘废气通过车间设置排气扇等方式无组织排放,粉尘对周边环境的影响较小。
1 浸胶上色、烘干、涂胶上色 非甲烷总烃 水喷淋降温后再经静电工业油烟净化装置 1根15m排气筒排放 高H=15m 排气筒出口
2 切割 颗粒物 袋式除尘器 1根15m排气筒排放 高H=15m 排气筒出口
3 膨化 颗粒物 袋式除尘器 1根15m排气筒排放 高H=15m 排气筒出口
项目噪声污染源主要来自生产车间的绞线机、捻线机、膨体纱机、并捻机、缝编机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在设备选型时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设备设置于室内,并加强厂房门窗密闭性,采用隔音门窗,设备安装时采用加大减振基础,安装减震装置,加强设备管理,经常保养和维护机械设备避免设备在不良状态下运行,以减轻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1 生产车间 绞线机、捻线机、膨体纱机、并捻机、缝编机 70~90dB(A) 持续运行 室内安装,选用低噪音设备,厂房隔音等。
(5)因浸胶、上色和烘干工序安装1套冷凝装置和工业油烟净化设备,产生氯丁胶乳废液、胶桶,按危废管理。
项目总投资10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10万元,环保投资占项目总投资的2%。项目环保投资情况见表4-5。
1 废水治理 雨污管网,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收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邹城新城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处理。 95
2 噪声治理 选用低噪声设备;设备设置于室内,并加强厂房门窗密闭性,采用隔音门窗,设备安装时采用加大减振基础,安装减震装置,加强设备管理 45
本项目环保工程相关设备均已安装调试到位,与环评及批复文件要求基本相符,企业环保意识较强对环保设施进行了进一步的提高。做到了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三同时”要求。
废气 非甲烷总烃 加强车间通风 工序上方设置集气罩,有机废气收集后经过水喷淋降温后再经静电工业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15米高排气筒排放 落实
粉尘 加强车间通风 玻璃纤维的切割及膨化工序会产生粉尘,工序上方设置集气罩,收集后的含尘废气分别经过1套带式除尘器处理后,各经过1个15米高排气筒排放。
废水 生活污水 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收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邹城新城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处理。 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收集,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邹城新城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处理,然后排至外环境。 落实
固废 生活垃圾 经垃圾桶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外运集中处理 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落实
噪声 车间设备 运行噪声 设置在车间内,采取隔声、减振措施、定期维修,避免在不良状态下运行。未经批准禁止在晚间22:00至次日的6:00之间从事有噪声的加工工序。 项目通过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全部安装在室内;加强厂房密闭性,隔声、减震以减轻噪声对厂区及厂外周围环境的影响。单班8小时工作制。 落实
宁夏华之洁环境技术有限公司编制的《山东菲巴睿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3120吨玻璃纤维增强复合材料项目(一期)环境影响报告表》主要结论与建议。
本项目建设符合产业政策要求;厂址选择较为合理;生产过程中采取了有效的污染防治措施后,污染物实现达标排放;具有较好的经济效益。本项目从环境保护角度考虑是基本可行的。
运 营 阶 段 废 水 1、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后外运沤制农肥,严禁无序排放;
噪声 生产设备噪声:设备设置在车间内、加强隔声和减振措施,未经批准禁止在晚间22:00至次日的6:00之间从事有噪声的加工工序,设置隔声墙。
(5)要严格进行安全教育培训,认线)加强车间工人的劳动安全保护,根据不同的工序,要配有防护设施
邹城市环境保护局对《山东菲巴睿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3120吨玻璃纤维增强复合材料项目(一期)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
山东菲巴睿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3120吨玻璃纤维增强复合材料项目(一期)总投资10500万元,建于邹城工业园区内。项目厂区规划总占地面积23333. 33m,主要建筑物包括生产车间、仓库、办公楼等。本项目利用玻璃纤维纱、色桨、胶乳、玻璃纤维为主要原辅材料,经玻璃纤维纱浸胶、上色,烘干、加捻、绞线、检测、成品工序,以及玻璃纤维切割、涂胶、上色、膨化、卷绕成品工序实现年产720t玻璃纤维线t 缝边毡。经研究,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在建设单位落实好以下环保措施的前提下,同意该项目建设。
一、 加强施工期环境污染防治。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避开大风天气作业;施工场地采取地面硬化、设置围墙、清扫出入口等措施抑制扬尘;物料采取蓬盖、密闭运输,堆场物料覆盖防尘网;场地采取洒水抑尘措施,运输车辆冲洗,减少扬尘污染。施工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外运农田施肥,不外排;浇筑养护和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循环利用。施工期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合理设置施工场地及运输路线,加装基础减震、加强仪器检修,隔离防护、消声处理控制声源及噪声传播途径。施工期建筑垃圾运往建筑垃圾填埋场填埋;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废弃包装材料分类收集后外售。
二、做好营运期环境污染防治。厂区要进行“清污分流”、“雨污分流”。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720m/a) 经厂区化粪池收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邹城新城污水处理厂处理,不得外排。
三、本项目废气主要为浸胶上色、烘干、涂胶上色和膨化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0. 2968t/a)和切割工序产生的粉尘(0.24 t/a), 产生量较少,通过排气扇加强车间通风无组织排放。无组织排放废气满足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四、选用低噪声设备。对主要噪声源采取加装基础减震、消声、隔声装置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3类声功能区标准要求。
五、做好固废的分类收集和妥善处置。生活垃圾(22. st/a)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外运集中处理;项目边角料(10 t/a)、不合格品(3 t/a)、 废弃包装物(1 t/a)收集后外售物资回收部门。
六、本项目卫生防护距离确定为100m, 卫生防护距离内无环境敏感点,且不得新建居民点、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点。
七、项目建设应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三个月内,向我单位申请工程竣工环保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若项目的性质,地点、生产工艺等发生变化,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重新向我处审核。